小芳

brand998

現代情感

山村叁春之一
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,长得美丽又善良,一双美丽大眼睛,辫子粗又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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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
小芳 by brand998

2018-5-31 06:01

二 叁十载光阴飘逝,往事历历恍惚眼前……
  我也知道一些比我遭遇差的天涯沦落人,後来终於回城了,但因政府的户籍政策,城市永远不能和农村结缘,变成不得不抛妻弃子……
  但我和他们又不同,他们是屈於粗暴的制度!而我……
  我坐了两天一夜的长途车,走路时还脚下浮动时,已经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的生活,我接 到一个自由的社会,但也走进一个并不像山村时那麽自由的家庭,我不能昧良心说这个家庭有什麽不好,但我总是惦念着小芳!
  我能掉头就走吗?
  我至少要拿到『绿印身份证』才能成行,我也知道我踏入一个真正适合我的天地,这是多少大陆同胞向往的地方。
  我有想过不顾一切回到小芳身边,回到那世外桃源,但也想起在那个年代里,就算世外桃源里古庙中的和尚、泥菩萨都不能幸免!
  思思量量,英雄也气短。
  辗辗转转,儿女已情长!
  我已习惯於现状,实在怕再见到故人!小芳啊小芳!我愧对於你!
  谢谢你!给我的爱,今生今世不忘怀!
  谢谢你!给我温柔,伴我度过那个年代……
  - 不忍告终又如何 -
  山村叁春之六
  後记
  《小芳》一文在创作的过程中,我一路有将草稿寄陆续给和我有联络的网友,其中Roson兄、隐兄、野马兄、乱君兄,以及一位身在中国大陆经历过『那个年代』的网友都给了我鼓励和批评,对他们的支持,我深表感谢!
  创作初期我也认为用《小芳》作标题最好,但我一向不喜欢影射已成名的作品,虽可沾其光,但写得不好就有辱原着,所以用《山村叁春》。
  但经历『那个年代』的网友认为《小芳》这首歌的成名不但因为她写得好,还因为她的的社会史实。『小芳』已经成了『那个年代』山村不幸妇女的通称!
  想了想,小芳真的不止一个,李春波的歌有她的小芳,我这情色故事有我的小芳。
  『那个年代』大陆知识分子流放偏远山区,那苦状实在不堪再挖其伤疤。
  我把故事套在真实存在怪俗的山村,也不过是苦中作乐,以不切实际的手法去把『那个年代』被流放之事青年的苦状甜美化、情色化!
  我不愿意写悲剧,可惜我并不能替『小芳』在故事中找到好的归宿!
  因为那史实是数年後,『落实政策』知青纷纷回城,但蛮横无理的『户口制度』恰如封建社会的『门当户对』。
  农村女孩子嫁入城市就失去『户口』,子女也没有『户口』。
  散布在世界各地的年轻华人或者不明白什麽是『户口』。
  其实『户口』就是公民身份。
  没有『户口』就没有『选举权』?但这并不重要!
  人们最重要的是∶
  一切根据户口配给:不能上学!没有衣穿!没有房住!没有饭吃!
  不能上学∶问题还不大,做个文盲算了,还不必担心子女偷看情色小说。
  没有衣穿∶大人的破衣服还可以改成小孩的!
  没有房住∶夏天到处睡,冬天挤一挤,『公安』来查躲一躲,免得抓到罚钱。
  没有饭吃∶……
  我讲给小孙女听的时候,她说∶「吃零食嘛!」
  你们说呢?
  在故事中,我实在是不忍心再责备那些在流放期间没有因为水土不服病死、饿死,折磨死,而『落实政策』之後抛妻弃子逃回城里的『负心郎』!
  不如让读者们唾骂贪图荣华富贵的我,但我本来并不想出国,我也情愿和小芳留在那『党的光辉』照不到的小山村。
  是家姐逼我出来的!
  但为了家庭,为了我,她嫁给她不爱的人,我又怎样怪她……
  坐在电脑跟前的同好,假如你是我,你想我怎样做?
  我不顾一切回去寻找小芳?
  那将放弃香港的老婆孩子,那是另一个悲剧,柔柔虽然不柔,但她没有错,她没有逼我和她结婚,而且给了我一个共同拥有的家……
  从离开山村的一刻,我已经完全没有……啊!也不能说完全……
  其实现在红梅仍然有和我联络,下面的内容千万不能给我柔柔知道∶
  我来港之後那几年,同去的那四个知青都因为落实政策而回城了,後来,大陆又开始改革开放,红梅和学军因为有那段荒唐的日子,毕竟还是结不成婚,後来她嫁了个港客,也来到香港。
  我因为心里终放不下小芳,在八叁年拜托红梅回去探探小芳的情况,红梅果然念着旧情去了一趟,回来大吐苦水,要我报答她!〔别再问我报答什麽啦!〕
  原来事隔十年,山村还没有公路,红梅在县城找到那大叔,由他的儿子带路翻山越岭进去,果然见到小芳,她更加成熟美丽,依然是当地的打扮,红梅拿出我捎去的钱给她,但她不要,说没有用。
  但小芳对红梅头上的发夹很感兴趣,结果红梅差不多把身上所有的饰物都留下来给她,红梅问小芳恨不恨我,小芳道∶「村长说,你们城里人毕竟是来做客的!」
  红梅去找过树根,树根告诉她说∶「除了风情,小芳仍是山村最美丽的女人!」
  因为天黑不能出山,树根热情地留红梅在他家过了一夜。
  我笑着问道∶「有没有招待客人呢?」
  红梅白了我一眼说道∶「老规纪,春枝陪带我去的那个小伙子睡觉。」
  「那你呢?」我又追问。
  「你明知的,你要是吃这个醋就不应该叫我去呀!」红梅骚笑,媚目含春!
  「我那敢吃醋,我怕你不习惯!」
  「有什麽不习惯,比以前还刺激!」
  听红梅这麽说,我也比较放心。
  这心一放又十五年,其间红梅曾经表示要把小芳接来深圳,但是这是没用的,柔柔认为我根本不需要申请『回乡证』!
  这精明的女人!我和红梅联络也是 敢用行动电话的。
  Roson兄以及那位身在中国大陆经历过『那个年代』的网友,我知道你们很同情小芳,其实我又何尝不是!
  最近,我有想过再通过红梅去替小芳办理『香港七日游』,但申请需时,看来我是来不及把那久别重逢的经过写在这里了!
  水龙吟兄阅文後,慨叹叁春感情,不辞而别,未免太薄情寡义!
  唉!须知 外无 , 内有派,那时走个後门儿也未至九十年代之光明正大,未拿到出国证,总是成行未定,一有证件在手,犹惊事有变故,人人都第一时间抢闸跳过深圳河,正所谓鲤鱼脱出金勾钓……
  有人迟了两小时出境而在海关前被截回,有人差一天入境丧失居留权,现实如此,怎不教人如惊弓之鸟,本来我亦不懂这些,但家姐知情,催我怆惶而逃!
  我已经透露出不该透露的私隐了,知情者请别勒索我,我没钱,我老婆柔柔才有!
  绑架柔柔?
  谢谢!那我就会去办理『回乡证』。
  尽管睡在软软的床褥,我也忘不了那有点硬又不太硬的木版床……
  唉!不好笑的笑话莫提了!
  或者山川灵秀凝就的小芳,在山村生活才是如鱼得水!
  愿所有的小芳都晚年幸福吧!
  临贴出前夕,又收到一位不愿透露名号之同好的信件,他正是当年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,他再度提供了一些真实的资料,可惜本文已经欠大家太久了,故事结构也已经确定,难以再作大辐度改变,唯有将本文草草奉献。
  故事虽然不是直接发生在我身上,但那幽幽史实令我在写作时全神投入……
  很抱歉我不能把悲剧改写,但今天的故事也终成为昨天,愿明天会更好!
  完
  字节数:67428字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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